咨询人
QUESTION · 内容已脱敏
半年前一个朋友说做生意需要收款,借走我两张银行卡,说给我一点好处费,前后转了大概三十多万,给了我两千块。昨天派出所打电话让我去做笔录,说我的卡涉及电信诈骗资金,我现在很慌。
请问律师:我会不会坐牢?我现在该主动去说清楚吗?
浙新律师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先说结论:您的行为已经踩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俗称"帮信罪")的立案线——支付结算金额三十多万超过了二十万的标准,主观上还收了对价,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但这类案件情节分轻重,积极配合调查、退赃退赔,大概率可以争取到不起诉或者缓刑的结果,现在最忌讳的是躲。
法律定性上,帮信罪打击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您出借两张卡、流水三十余万、收取好处费,三条里已经中了一条,而且"收取好处费"这一点会被用来推定您"明知"对方在干违法的事。
这里有个对您有利的区分:如果您确实不知道资金来源是诈骗赃款,只是碍于情面借卡,通常按帮信罪评价,法定刑三年以下;但如果您参与了转账、取现、刷脸验证这些操作,或者对资金性质心知肚明,就可能升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量刑会重很多。两者的界限,律师介入后会根据笔录和流水细节帮您守住。
现在该做什么:第一,公安机关通知做笔录就按时去,如实说明借卡经过,不要编造"不知道会出事"之外的细节,更不要替朋友隐瞒——包庇只会把自己搭得更深;第二,把两千块好处费主动退出来,退赃是酌定从宽的重要情节;第三,第一次接受讯问后就可以委托律师,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相对不起诉。
最后说句实在的:这两年"断卡"行动抓的就是借卡、卖卡,类似的案子杭州各个区法院一年要判几百件,绝大多数人涉案后都后悔"就赚了两千块"。卡片、手机卡、收款码都不要再借给任何人,这个教训记一辈子。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咨询人所述事实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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