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QUESTION · 内容已脱敏
我朋友在网上找了个"兼职",对方说是帮公司走账,让他用自己的卡收钱,再去银行取现金交给指定的人,每单给百分之三的提成。干了半个月,取了三十多万,赚了一万左右。现在人被刑拘,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他以为就是打个工,怎么罪名这么吓人?
请问律师:这个罪会判多重?和帮信罪有什么区别?
浙新律师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先说结论:您朋友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借卡",而是亲自参与资金的转移、取现和交付,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评价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隐罪)。和帮信罪"提供工具"不同,掩隐罪处罚的是"动手转移赃款"的行为,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情节严重的三到七年——三十多万的取现金额,已经站在"情节严重"的门槛上了。
两个罪的界限解释一下:只提供银行卡、手机卡,让别人自己操作转账的,一般定帮信罪(最高三年);而自己下场取现、刷脸、转账、兑换虚拟币的,因为深度参与了赃款处置,定掩隐罪。入罪不需要他确切知道是诈骗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包括"应当知道"——正常公司走账不会用个人卡、不会给百分之三的提成、不会让取现金交给陌生人,这些反常之处都是推定明知的依据。
量刑层面,掩隐罪以掩饰隐瞒的金额为重要标尺:十万元以上即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对应三到七年档。您朋友三十万左右的金额,辩护重点就非常清晰:一是核对流水,把合法资金、重复计算的部分剔出去,金额每降下来一分,刑期就轻一分;二是全额退赃退赔(提成加力所能及的部分),争取认罪认罚;三是梳理他在链条中的从属地位——听指挥、拿提成、未接触上游的,可以争取从犯认定,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给正在找"兼职"的年轻人一句忠告:凡是让您提供银行卡、帮人转账取现还按流水提成的"兼职",全是犯罪链条的最末端——上游的人隐身境外,被抓的永远是干活的卡主。已有判决显示,这类岗位干半个月、赚几千块,换来一两年实刑的案例比比皆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情节严重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咨询人所述事实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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