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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法律问题 · 网络与AI

发现有人用AI换我的脸做视频,还在网上传播,我该怎么维权?

2026.09.07

问题场景

QUESTION · 常见问题整理

我朋友上周发给我一个短视频链接,里面的"我"在直播带货卖一款减肥药——我根本没拍过。仔细看才发现是有人拿我社交账号上的照片和语音,用AI合成了我的形象和声音,做得特别像。视频已经有十几万播放了,评论区好多人骂我恰烂钱。

请问律师:这种AI换脸侵权,法律管吗?我能要求平台删视频吗?能让对方赔多少?

参考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管,而且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刚发布的《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把这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写得前所未有的清楚。您的情形撞上了《意见》第四条和第七条两款规定,维权路径很完整。

先定性:未经您同意,利用AI处理您的肖像、生成可识别的虚拟形象并使用、公开,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用您的声音训练合成音色,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声音和肖像一样受人格权保护。拿合成的您去做带货视频,还导致您社会评价降低(评论区骂声一片),又叠了一层名誉权侵害。三权同侵,精神损害赔偿是跑不掉的。

操作上给您四步。第一,马上固定证据:对视频完整录屏(带上账号信息、播放量、评论),做个时间戳存证或公证——对方随时可能删,删了就少了一半筹码。第二,通知平台删除:《意见》第七条明确,权利人通知后,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和平台未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屏蔽指令等必要措施的,对扩大部分承担责任——通知要用书面(平台投诉通道+邮件),附上您的身份证明和侵权初步证据,措辞上写明"要求删除并断开链接"。第三,起诉侵权人:视频账号的实名信息可以申请法院向平台调取,索赔范围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方违法所得(带货佣金可以主张作为赔偿参考)、维权合理开支(公证费、律师费)。第四,情况紧急的——比如视频还在病毒式传播——可以依据《意见》第八条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裁定先行责令停止传播,不用等判决。

赔偿量级上给您个参考:肖像权加名誉权侵害的精神抚慰金,视传播范围和主观恶意,数千到数万元不等;对方带货获利明确的,赔偿会往高了走。另外这个案子还有刑事的边——如果对方的减肥药本身是三无产品,或者视频内容还编排了您的虚假言论,可能同时触犯虚假广告、诽谤的红线,必要时可以刑事报案和民事诉讼并行。

最后提醒一句:以后朋友圈、社交账号的正脸照和语音,能少发就少发——AI换脸的素材门槛已经低到几张照片加几十秒语音。维权我们有的是办法,但源头防护永远最便宜。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四条(AI换脸拟声侵害人格权)、第七条(生成式AI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责任)、第八条(人格权侵害禁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肖像权与声音权益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侵权的通知规则)
关键词诉讼证据人工智能AI换脸直播带货名誉权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整理的问题场景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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