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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 知识产权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企业竞争合规新标尺

2025-10-20浙新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6月27日通过、2025年10月15日施行,针对平台经济时代的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织密规制网络。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法继2017年修订、2019年修正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回应了数字经济发展中竞争行为的新样态。

在市场混淆规制方面,新法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网名""新媒体账号名称"等纳入混淆行为的规制范围,覆盖了直播电商、社交媒体时代的仿冒新场景。对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规制也更加严密。

商业贿赂条款进一步完善,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规制经营者贿赂行为的同时,明确对收受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同样予以查处,并强化了经营者的反商业贿赂管理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反商业贿赂合规制度。

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新法细化了流量劫持、恶意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并强化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合规建议:企业市场部门应当对照新法全面审查宣传物料与促销方案,避免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品牌部门应当建立字号、域名、账号名称的统一检索机制,防范混淆侵权风险;遭受不正当竞争的经营者,应当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综合运用行政举报与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声明:本文由浙新律师事务所依据公开发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权威报道整理撰写, 仅供学习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您有相关需求,欢迎致电 0571-88269501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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