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QUESTION · 内容已脱敏
我家人和人发生冲突,把对方打成轻伤二级,现在被刑拘,涉嫌故意伤害。对方家属放话:拿三十万出谅解书,不然就让我们"把牢底坐穿"。我们愿意赔,但三十万实在离谱。
请问律师:拿不到谅解书是不是就一定判实刑?赔偿到底该赔多少?怎么谈?
浙新律师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先说结论:谅解书重要,但没有谅解书不等于"牢底坐穿"。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类案件即便没有谅解,初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的,判处缓刑甚至相对不起诉的都不少见。三十万属于典型的"狮子大开口",法律支持的赔偿范围远比这个小,您完全有谈判和依法确定的空间。
先算清法律账:故意伤害案件的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以实际票据和鉴定为准。轻伤二级的伤情,这些费用加起来通常是几万元的量级。超过这个范围的部分,本质是"花钱买谅解"的溢价,给不给、给多少是谈判问题,不是法律义务。
谈判策略给您三点:第一,时机比金额重要——批捕前、起诉前是两个关键节点,赶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谈妥刑事和解,检察院可以作相对不起诉,这个结果的含金量远高于法院判决缓刑。第二,别让家属直接和对方拉扯,委托律师出面谈——律师可以把法定赔偿测算摆到桌面上,把"实刑风险"和"谅解溢价"的账算给对方听,多数开价会回落到理性区间。第三,谈不拢也有B方案:把合理赔偿款提存到公证处或者主动交到法院账户,判决时法院会认定"积极赔偿",照样从宽,只是幅度略小于拿到谅解。
还要提醒一个反向风险:如果对方以"不给钱就让你重判"相要挟、索要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巨额财物,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敲诈勒索。家属与对方的沟通尽量留痕(微信文字、录音),既是谈判筹码,也是自我保护。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百九十条(刑事和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咨询人所述事实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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