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QUESTION · 内容已脱敏
上周在车行看中一辆车,销售说车源紧张,让我先交两万"定金"锁车,我微信转过去了,收据上写的也是"定金"。后来家里凑不够尾款,也冷静下来了,想退。车行说定金按规矩一分不退。
请问律师:定金真的不能退吗?收据上写"订金"和"定金"有区别吗?
浙新律师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先确认您那张收据上写的是哪个字。写"定金"的,适用定金罚则:买方反悔不买的,无权要求返还;卖方反悔不卖的,要双倍返还。写"订金"的,法律上没有特殊效力,只相当于预付款,交易不成应当退还。您收据上是"定金",又是您这边原因不买,车行扣下定金确实有法律依据——这个要先跟您讲实话。
但这不代表两万块就必然全打水漂,还有几个角度可以争取。第一,看定金数额是否超限——法律允许约定的定金上限是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必须退。如果车价是十二万,定金上限两万四,您这两万在范围内;但如果车价只有八万,超过一万六的部分必须退。第二,看交易条件是否谈拢——如果贷款方案、过户时间、车辆状况这些关键条款双方根本没达成一致,合同本身尚未成立,可以主张这两万只是意向金性质。第三,看车行有没有过错——如果车辆实际情况和介绍不符(比如后来发现是事故车、调表车),那就是车行违约在先,不但该退,还可以主张双倍返还。
实务中这类纠纷多半以调解收场:车行全扣法理上站得住,但闹到法院,法官会看车行实际损失——车没耽误卖、没产生保管费用的情况下,全额没收两万往往会被酌减。所以建议您别放弃谈:带着"定金上限""实际损失"这两个点去协商,退一半甚至更多的案例很常见。
给所有看二手车的人提个醒:掏钱之前,收据上的每一个字都要看清楚再签。想留退路,就让对方写"订金"或"意向金";车行坚持写"定金"的,先把车况查验、贷款预审这些前置事项办完再交。钱一旦出手,主动权就不在您手里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及定金罚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咨询人所述事实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有类似问题?
添加律师微信,描述您的情况,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