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QUESTION · 内容已脱敏
我们公司最近装了监控软件,据说能看屏幕、聊天记录、邮件,HR还开会说要用它查谁上班摸鱼、谁在找工作。入职时只签了一份"同意公司日常管理"的笼统条款。
这种监控合法吗?我私人微信也在电脑上登着,会不会被看到?我能拒绝吗?
浙新律师解答
ANSWER · 浙新律师事务所
先说结论:要分场景看。工作时间内、公司设备上、与工作内容直接相关的必要监控,通常被认为具有合法性基础;但监控私人聊天、私人账号、非工作内容,或者全天候录屏、偷偷安装不告知,很可能超出必要范围,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甚至隐私权的侵害。
法律依据主要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的,可以处理个人信息。注意两个前提——规章制度要依法制定(经民主程序并公示),处理要"必需"。
合法监控通常要满足三个条件:目的正当(信息安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绩效管理);范围最小(只采集与工作相关的信息,不涉及私人通信和与工作无关的隐私);程序合规(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向员工明确告知监控的范围、方式和用途,最好取得书面确认)。
这些做法风险很高:未告知就偷偷安装监控软件;监控员工私人手机、私人微信、私人邮箱;收集与工作无关的隐私信息,比如婚育状况、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消费记录;把监控到的内容用于侮辱、传播或者打击报复;24小时录屏、键盘记录全量上传。
您的救济途径有:要求公司说明监控的范围、目的和保存期限,并删除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向网信部门、人社部门投诉举报;如果造成实际损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刑事风险也不能忽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如果公司把监控获取的员工私人信息对外提供,性质就更严重了。
给您的具体建议:一是不要在公司的电脑上登录私人微信、私人邮箱,工作设备只处理工作事务;二是书面(邮件)要求公司提供监控告知书,说明采集范围、保存期限和使用目的;三是如果发现公司监控了私人内容,及时截图、录屏固定证据;四是拒绝签署范围过宽的"同意监控一切信息"的授权文件,可以注明"仅限工作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最小必要)、第十三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性基础)、第十七条(告知义务)、第四十七条(删除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与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免责声明:以上解答系基于咨询人所述事实作出的一般性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法律意见。 个案事实与证据情况千差万别,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如遇类似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执业律师当面咨询。
有类似问题?
添加律师微信,描述您的情况,律师将为您提供针对性分析。
